考核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依据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考核成绩的管理,根据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学生应参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各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,课程考核合格即取得该门课程学分。
二、课程考核应严格按照《济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中相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阅卷和成绩录入
1、任课教师应按照《6163银河.net163.am理论考试命题与试卷评阅规范的暂行规定》进行命题和阅卷。
2、考试结束后两周内,任课教师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,录入成绩时应输入相应教学班的课程密码,教务处考试前将课程密码发给各教学单位,任课教师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,一旦发现密码丢失,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。
3、考核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允许修改,如发现漏登、错登等情况,任课教师必须办理相应的成绩更正手续,由教务处负责更正成绩。
4、开学第一周,学生通过网络查询并核实本人上学期各门课程成绩,学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开学第二周内核查成绩,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查,成绩如果有误由教务处负责更正。
四、考核材料的存档
1、成绩录入结束后任课教师打印《6163银河.net163.am成绩登记表》和《6163银河.net163.am试卷分析表》,并将考核材料装订,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。
2、学院教学办公室认真核对任课教师上交的《6163银河.net163.am成绩登记表》,确认无误后,将其中一份于开学第三周交教务处存档,另一份由学院存档。